
子女監護權的法律規定
日期:09-21 來源:未知
監護是一項民事法律制度,是指民法上規定的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進行監督保護的法律制度。
其中,設定的監督保護人叫監護人,被保護的人叫被監護人。我國民法通則對監護的設立規定了法定監護和指定監護兩種方式,由此設定的監護人有法定監護人和指定監護人。
法定監護人也就是由法律直接規定而設立的監護人。民法通則第16、17條分別對未成年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作了規定。
對于未成年人,父母是他們的法定監護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是基于父母子女關系而產生的,父母雙方對子女的監護權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關系的依法終止、或監護權被依法剝奪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剝奪和限制。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均已喪失監護能力的,民法通則規定由以下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沒有上述監護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以下人員擔任監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沒有上述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指定監護人,就是當法定監護人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時,由法定機關依法指定的監護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法定監護人對監護有爭議時,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指定,對精神病人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指定。
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而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監護人的變更,由不得監護人的任意,一定要依法定程序,在法定條件下變更。如果擅自變更監護人,監護責任由原被指定的監護人和變更后的監護人共同承擔。數個具有監護權的人,由誰作監護人發生糾紛的,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權利。
[法律]民法通則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第十九條精神病人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根據他健康恢復的狀況,經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二)關于監護問題
10.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11.認定監護人監護能力,應當根據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條件,以及與被監護人在生活上的聯系狀況等因素確定。
上一篇:離婚后子女監護權問題
下一篇:監護權的主要內容
本站所有信息由企業自行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企業負責,本站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也不承擔您因此而發生或交易致使的任何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