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變了味道!打假維權成了一門生意
日期:09-18 來源:未知站在法院或者工商、食藥等監管部門的大門前,一手拿著被發現了問題的食品,一手打電話給食品生產或經營企業的老板談要求。談得攏,就賠錢;談不攏,就法庭見。這是長沙的食品安全專家童先生描述的職業打假人的形象。
2009年頒布實施的《食品安全法》中鼓勵消費者買假索賠,并明確生產企業或經營企業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一批職業打假人亮相臺前。而新頒布的《食品安全法》卻顯示出柔和的一面,明確哪種情況是食品制假售假、誰來界定一些邊線模糊的食品安全問題。業內人士認為,這一修訂將基本解決職業索賠的問題,讓消費維權武器實實在在為民所用,為維護食品安全的本質所用。
變了味道!打假維權成了一門生意
記者登錄百度查閱職業打假人的報道發現,2010年前后,職業打假人主要是向消費者傳授識假、打假知識,而消費者遇到包括食品在內的商品質量問題時,會想到一批職業打假人,仿佛他們就是維護百姓權益的英雄。而在2014年,墨鏡不離眼的王海一年成功索賠上千萬,掙了600萬元,職業打假人年收入上百萬等消息屢見報端,職業打假成了一門高收入職業。
“打假的味道變了,他們的消費行為以索賠為主。能不能視為消費者?應不應支持?這樣的問題同樣困惑著我們。”長沙市食藥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感嘆道。而熟悉職業打假人打假套路的唐先生介紹,他們在超市或商場發現問題商品后大量購入,職業打假人跟商家或廠家談判提出賠償要求,如果達不成協議,打假人就向法院進行起訴,或向監管部門進行舉報,再通過相關判定來獲得賠償,“職業打假人往往在利益的驅動下,不達到‘買一賠十’的目標不松口,偏離了老版食安法鼓勵打假來提升產品質量的初衷。”
利益驅動之下,職業打假人大多是組團作戰,各自有自己的研究領域,專業精通程度甚至高于許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而他們一旦發現了漏洞和問題,就會抱團作戰,分散大批購入同一問題產品,對生產企業窮追猛打,通過各自進行投訴舉報來獲得賠償。
不過,也有把問題鬧大了而未能成功索賠的。記者了解到,長沙今年就有一職業打假大腕,發現某品牌牛奶的營養標識有問題,會同相熟之人大量購買了六七十萬元的該品牌牛奶,但狀告到法院后未能提供決定性的論證,未能順利索賠,而預想的數百萬索賠款亦沒了指望。
曾多次處理食品安全打假案件的律師黃平說,職業打假人的索賠依據是2009年頒布實施的《食品安全法》第96條: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
偏離靶心!食品打假多是標簽標識瑕疵
說起與職業打假人的過招,寧鄉一茶葉公司負責人鄧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今年6月,長沙一職業打假人購買了數件該公司生產的茶產品,隨后以茶葉外包裝上幾個標識不規范為由,提出假一罰十的索賠要求。
“國家標準以及有關部門對于產品和商品標簽標識有相應的規定,且不斷有新規出臺,我們這些中小型企業對于相關政策難以迅速了解,并實施到產品中去,但產品每年由監管部門進行的質量抽檢。難道茶葉本身質量過關,還比不上標簽標識?”鄧先生感到有些無奈。
“職業打假人出手,有八成沒打到產品質量本身,大多是糾結于商品的包裝、標識的不規范。”童先生表示,曾有一家大型連鎖超市做過統計,目前職業打假人的投訴中關于產品質量的只占到17%。集中于對食品外包裝的打假,一方面是因為相關食品生產的國家標準在不斷改進,對于標簽標識的字體、名稱、地點等均有要求,而這些往往被企業忽視,容易被職業打假人抓住;另一方面,食品本身質量的真假好壞鑒定非常專業,職業打假人難以迅速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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